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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網曝的素材-網曝北電導演騙學生拍大尺度視頻,受害者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網絡暴力的典型素材是什麽?

1、壹篇名為《愛妳,才要強暴妳》的文章在網上流傳,引起關註。這是壹個叫梁穎的女孩所寫,文中詳細描述了自己是如何被男子羅冠軍性侵後強行確認戀愛關系,以及之後多次被性侵侮辱的過程。她說自己鼓足勇氣說出“真相”,希望避免其他女孩受害。

這段“被強奸的愛情”引發了網友的憤怒和聲討。

隨後,“漩渦中心人物”羅冠軍發聲,否認自己強奸,稱兩人在發生關系前已經確定了戀愛關系,希望通過法律手段還自己壹個清白。羅冠軍的姐姐也在網上爆料梁穎與羅冠軍是正常分手,且梁穎曾向羅冠軍索要巨額分手費。

雙方妳壹刀我壹槍,誰都沒有選擇認輸。梁穎緊跟發布微博,說重慶警方已經立案,律師讓自己保留證據,繼續放上羅冠軍的無碼照片,並打上“強奸犯”字樣。

梁穎代理律師和羅冠軍分別發布聲明稱,雙方達成和解。梁穎在道歉信中稱,羅冠軍沒有強奸,因梁穎本人對強奸罪的法律定義的認知出現偏差,以及因雙方沒有處理好分手事宜,才會在網上曝光冤枉羅冠軍強奸,向公眾和羅冠軍和他的家人道歉。

至此,持續壹周的“大戰”終於告壹段落。但與輕描淡寫的結果相比,整個事件所帶來的輿論沖擊力,並沒因為雙方的和解而散去,歸於平靜的“梁穎羅冠軍事件”背後,埋藏著很多人的血和淚。

整個事件中真正的“受害者”是丟掉工作、不得不三次搬家、遭遇網暴的已經“社會性死亡”的羅冠軍和正義感被欺騙的網友,以及東奔西跑、盡心調查還要面對質疑的重慶警方。更人無法釋懷的是,即使真相最後得到了澄清,羅冠軍恐怕也很難徹底恢復名譽。

梁穎很會利用網友的同情心,拿著網友打賞的300萬,她註銷了微博,利用輿論的力量來達到自己“解氣”的目的,從網上消失了。因為和解,事情就這樣不了了之,她並未得到懲罰,成為了最終的“贏家”。

不容忽視的是,“造謠者”梁穎的“惡”傷害了很多人,用虛假的信息言論來煽動輿論引起民憤,最終不僅會傷害網友的情感,更會破壞公眾的信任。梁穎的行為堵住了很多真正的女性受害者的維權之路,以後那些真正需要維權的“弱者”可能更難讓人相信。

2、“教師體罰哮喘學生致其吐血的大反轉”和這件事情如出壹轍:劉某在網上求助,她患有哮喘癥的女兒於2019年12月10日被班主任罰跑10圈後出現吐血、手抖等癥狀,至今未見好轉,並配上孩子吐血的衣服照片、在醫院輸液的照片,引發了網友的討伐。

但經過警方調查後,劉某承認其女兒因遭體罰吐血、淩晨2點被老師威脅毆打、送老師6萬元等情節,系其為擴大影響而故意編造的謊言。轟轟烈烈的開場、大跌眼鏡的結局。需要思考的是,為什麽越來越多的“反轉事件”在某些互聯網平臺屢屢上演?為什麽這些平臺會徹底淪為充斥著對罵、低智言論、“喊打喊殺”的“輿論場”?

隨著網絡言論載體和網民數量的增多,網絡輿論已經可以越來越明顯地推動事件的發展。網絡作為公***平臺,承擔著越來越多的社會責任。網絡監督、網絡維權得以深化,無疑是社會民主進步的佐證。但是,在很多時候,網絡不僅僅監督了事件過程,推動事件發展,還會過度發展煽動民憤,很多網友在情緒的煽動下甚至直接給事件“下定論”,最終演變成壹場轟轟烈烈的“網絡審判”,成為了給當事人生活造成過度影響的“網絡暴力”。

回顧“梁穎羅冠軍”事件,除了當事雙方,對這場“狗血劇”進行推波助瀾,乃至最終引發網絡暴力的網友,也扮演著不可忽略的角色。原本以為自己是正義的化身,對施暴者口誅筆伐,站在道德制高點跟風批判、盲目指責,待真相大白時,實際上自己也成為了網絡暴力的實施者。

正如半月談寫到:網上沖浪,善良的網友很可能、很容易被戴上節奏,抒發壹時義憤的情緒表達,發到網上很可能就成為了壞人的幫兇,互聯網非法外之地,遇到自媒體發布聳動內容務必三思,不清楚真相時等壹等,不沖動轉發評論,別讓善良被利用、正義感被辜負。

只有真相,才是對當事人最大的安慰,除此之外的煽風點火,都可能是助紂為虐。這件事情又給網民們上了壹課:看到網上曝光的負面事件,有時候我們可以等壹等,理性吃瓜,“讓真相的子彈多飛壹會兒”,不要成為“假弱者”的幫兇,堵住“真弱者”的維權之路。

3、谷女士到小區快遞點取快遞時,被附近便利店店主郎某偷拍了視頻。郎某隨後與朋友何某“開玩笑”,編造“女子出軌快遞小哥”等聊天內容並發至微信群。隨後謠言經過轉發、加工,在互聯網端不斷發酵。

8月,谷女士經過朋友告知,發現該情況後報警。隨後,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稱郎某和何某捏造聊天內容,並截圖發至微信群,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依據相應法律規定,警方對二人分別做出行政拘留處罰。

但谷女士認為,這壹事件對她造成了嚴重的身心創傷。被公司勸退、被診斷為“抑郁狀態”、男朋友工作也丟了谷女士說,壹系列的打擊之下,最終讓她決定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其中第壹條是,“同壹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谷女士代理律師,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晶晶提供給記者的壹份證據,微信公號“叔道技能”發布了《這誰的老婆,妳的頭已經綠到發光啦!》的文章,至8月11日公證時,點擊量為1萬次,多篇網帖的總瀏覽量達60660次,轉發量為217次。

谷女士向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余杭區人民法院於12月14日決定立案。

4、2012年,電影《搜索》上映講述了都市白領因為公車不讓座的小事,引發了蝴蝶效應般的網絡暴力,以致被逼到生活死角的故事。隨著互聯網普及度的不斷提高,網絡暴力這壹頑疾困擾著參與其中的很多人。

5、猴年除夕早已過去69個日夜,當春晚導演呂逸濤時隔兩個多月,終於再次開放了新浪微博的評論功能並發了壹條簡單的讀書感言時。他再壹次被罵了個體無完膚。

雖然很慘,但這次呂逸濤並沒有關閉評論,畢竟和上次相比,他已經算是見過“大陣仗”的人了,這些謾罵和詛咒根本算不得什麽。那些肆無忌憚地口水仗終於在網絡的世界裏演變成了水銀瀉地般的暴力行為,無論它是善意的、惡意的、無意的、有意的,暴力之所以被稱為暴力,是因為它們終究都是以傷人為目的。

參考資料來源:

鳳凰網-獨家:吃瓜群眾為何淪為"幫兇"?從"羅冠軍事件"

參考資料來源:

鳳凰網-“女子取快遞被造謠”案從自訴到公訴:對網絡暴力說“不

網絡曝光的利與弊,並舉幾個例子?

利:加強對不法行為的處理及相關政府行為的監督,如李剛門事件、文強壹案、對天上人間等開展的清查活動,網絡曝光在這些事件中,都起到了推動作用。。。

弊:不法人員利用網絡曝光個人隱私,進行人肉搜索,或利用網絡曝光進行炒作等嚴重損害著人們的生活質量。如小月月事件、鳳姐事件等。

網曝北電導演騙學生拍大尺度視頻,受害者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北電是很多學生夢寐以求的壹個學院,因為只要能夠進入這個學院,即使當不了壹名演員之後也能夠為自己增加曝光率。但是有網友在社交平臺上舉報北電導演騙學生拍大尺度視頻這樣的信息,導致大家對於這個人物是比較好奇的,同時也將這個當事人扒了出來。受害者的人數高達30多位學生,另外還向200多個女生索要私人賬號,所以這些受害者可以聯合起來將這個導演舉報,因此就能夠讓對方獲得法律的制裁。

通過網友的言語可以了解到,這個導演和正規的導演是不太壹樣的,首先會打量壹下女生的身材,並且還會說壹些帶有性暗示的言語。其次如果女生在泳褲裏面穿上內衣內褲,就會被其他的原因給吐槽,甚至要求女性朋友泳衣內什麽都不穿,另外還要穿上導演親自找的性感套裝。但是這些女生大多數是在這個導演家中換的衣服,如果有攝像頭的話,可能還會將女性朋友的身體錄裏面去。除此之外,這個導演仍然以拍東西錄東西為由,找女生拍大尺度的照片以及視頻。

要知道大家之所以會答應拍攝這些視頻,就是為了想要火,想要出人頭地,但是這麽多位女生拍的素材自始至終都沒有看到過,也沒有收到過,所以讓這些女生比較害怕,因為會怕導演將這些素材用作其他的用途。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是會被定性為猥褻和性騷擾,所以女性朋友是可以聯合起來將這個導演起訴至法庭之上,那麽猥褻多名女性朋友屬於情節嚴重的壹種行為,所以面臨的處罰也會特別嚴重。

不過也能間接體現出女性朋友都是沒有警惕之心的,太過於輕易相信他人了。要知道正規的導演怎麽可能會以這種性感的素材為主呢?所以還是要老老實實的學習,如果真的有導演來學校找學生拍戲的話,也是會通過正規的流程來挑選。另外當對方提出穿過於性感的衣服,就要引起註意了,多半是用來拍攝視頻用的。倘若這些視頻發送到了網上,或者用來幹其他的事情,女性朋友受到的傷害絕對會更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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