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小孩是可以在中國上學的,從境外到本市落戶的,有本市戶籍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的,需轉到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就讀。
以北京為例,根據《北京市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本市戶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本市內轉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戶籍遷移、實際居住地變更等相關材料,向原就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到擬轉入學校聯系。
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區教委協調解決。區內轉學的,由轉入、轉出學校和所在區教委核辦。跨區轉學的,由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所在區教委核辦,報市教委備案。對轉入的學生,學校應當按其原就讀年級安排插班。必要時可按其學業水平安排年級。
第二十四條學生戶籍由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遷入本市的,從境外到本市落戶的,有本市戶籍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的,需轉到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就讀,參照第二十三條規定辦理轉學手續。
關於學生學籍的其他規定。
《北京市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不予轉學:
(壹)中小學起始年級的第壹學期及畢業年級,不予辦理轉入手續。
(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能以任何形式強迫學生轉學。
(三)學生在受處分期間,不予辦理轉學手續。
(四)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第四十八條學校的外籍學生和港澳臺學生學籍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