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平臺的連接對象和主要功能,將平臺分為以下六大類(含子平臺):
網絡銷售類平臺:綜合商品交易類、垂直商品交易類、商超團購類;
生活服務類平臺:出行服務類、旅遊服務類、配送服務類、家政服務類、房屋經紀類;
社交娛樂類平臺:即時通訊類、遊戲休閑類、視聽服務類、直播視頻類、短視頻類、文學類;
信息資訊類平臺:新聞門戶類、搜索引擎類、用戶內容生成(UGC)類、視聽資訊類、新聞機構類;
金融服務類平臺:綜合金融服務類、支付結算類、消費金融類、金融資訊類、證券投資類;
計算應用類平臺:智能終端類、操作系統類、手機軟件(APP)應用商店類、信息管理類、雲計算類、網絡服務類、工業互聯網類。
而對平臺進行分級,需要綜合考慮用戶規模、業務種類以及限制能力。用戶規模即平臺在中國的年活躍用戶數量,業務種類即平臺分類涉及的平臺業務,限制能力即平臺具有的限制或阻礙商戶接觸消費者的能力。
根據上述分級依據,可以將互聯網平臺分為三級:超級平臺、大型平臺、中小平臺。
超級平臺指同時具備超大用戶規模、超廣業務種類、超高經濟體量和超強限制能力的平臺。其中,超大用戶規模,即平臺上年度在中國的年活躍用戶不低於5億;
超廣業務種類,即平臺核心業務至少涉及兩類平臺業務,該業務涉及網絡銷售、生活服務、社交娛樂、信息資訊、金融服務、計算應用等六大方面;
超高經濟體量,即平臺上年底市值(估值)不低於10000億人民幣;超強限制能力,即平臺具有超強的限制商戶接觸消費者(用戶)的能力。
大型平臺指同時具備較大用戶規模、較廣業務種類、較多業務範圍、較高經濟體量和較強限制能力的平臺。其中,較大用戶規模,即平臺上年度在中國的年活躍用戶不低於5000萬;
較廣業務種類,即平臺具有表現突出的主營業務;較高經濟體量,即平臺上年底市值(估值)不低於1000億人民幣;較強限制能力,即平臺具有較強的限制商戶接觸消費者(用戶)的能力。
中小平臺指具有壹定用戶規模、有限業務種類、有限經濟體量、有限限制能力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