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確永久居留身份 投資人通過投資25萬歐元在希臘購置房產,可壹步到位獲得希臘永久居留身份。永久居留簽證每5年更新壹次;
2、壹人投資,三代移民 主申可攜帶配偶,21周歲以下子女,及夫妻雙方父母隨同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條 居住國內的公民因私事出境,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回答有關的詢問並履行下列手續:
(壹)交驗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
(二)填寫出境申請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單位對申請人出境的意見;
(四)提交與出境事由相應的證明。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第三條第四項所稱的證明是指:
(壹)出境定居,須提交擬定居地親友同意去定居的證明或者前往國家的定居許可證明;
(二)出境探親訪友,須提交親友邀請證明;
(三)出境繼承財產,須提交有合法繼承權的證明;
(四)出境留學,須提交接受學校入學許可證件和必需的經濟保證證明;
(五)出境就業,須提交聘請、雇用單位或者雇主的聘用、雇用證明;
(六)出境旅遊,須提交旅行社所需外匯費用證明。第五條 市、縣公安局對出境申請應當在30天內,地處偏僻、交通不便的應當在60天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接到審批結果通知的,有權查詢,受理部門應當作出答復;申請人認為不批準出境不符合《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權向上壹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受理機關應當作出處理和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