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妳父親曾經在同壹戶口簿上,且戶主是父親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去公證機關開具,因為公安部不再開具此關系證明。
2、妳與妳父親未曾經在同壹戶口簿上,且戶主是從未是妳父親的情況下
可到妳人事檔案托管的地方調取人事檔案,查詢裏面關於父子關系相關的內容(如大學生畢業登記表),復印並讓托管單位蓋章。人事檔案是高中以上才開始建立,可以從原始查自己的檔案托管在哪裏。
3、以去妳出生地所屬的疾病控制中心開具證明
如果妳生於疾控中心成立日前的,只能去出生的醫院開母子/母女的證明,再通過父母的結婚證來證明父子/父女關系。
擴展資料
親屬關系證明的有效期
以公證書上所載為準。如未說明,壹般是長期有效的。
辦理公證的程序
1、攜帶身份證等相關證件、材料,委托律師設計公證法律方案。
2、當事人認可律師設計的方案後,由律師聯系公證。
3、在律師的帶領下,前往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對於壹些情況,公證處可能不給公證。此時,可以委托律師進行見證)
《中華人民***和國公證法》
第二條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第三條 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遵守法律,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六條 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註意:
1、公證費用各地標準不壹,須以當地公證處告知為準。
2、公證應委托律師辦理,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妳的合法權益。如擅自處理,後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