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檢英文為Commodity inspection
商檢簡介:
進出口商品檢驗是指由國家設立的檢驗機構或向政府註冊的獨立機構,對進出口貨物的質量、規格、衛生、安全、數量等進行檢驗、鑒定,並出具證書的工作。目的是經過第三者證明,保障對外貿易各方的合法權益。國家規定,重要進出口商品,非經檢驗發給證件的,不準輸入或輸出。
內容:
國際貿易中對商品的品質和數量以及包裝所進行檢驗鑒定,以便確定是否合乎合同規定;有時還對裝運過程中所發生的殘損、短缺、或裝運技術條件等進行檢驗和鑒定,以明確事故的起因和責任的歸屬。
檢驗的內容包括:出口商品品質檢驗、出口商品包裝檢驗、進口商品品質檢驗、進口商品殘損檢驗、出口動物產品檢疫、進出口食品衛生檢疫、進出口商品重量鑒定、運輸工具檢驗以及其它國家或商品用戶要求實施的檢驗、檢疫。
檢驗分類:
根據進口商品登記規定,進口商品的檢驗分兩大類壹類是列入《種類表》和合同規定由我國商檢機構檢驗出證的進口商品。進口商品到貨後,由收貨、用貨或其代理接運部門立即向口岸商檢機構報驗。
填寫進口貨物檢驗申請書,並提供合同、發票、提單、裝箱單等有關資料和單證,檢驗機構接到報驗後,對該批貨物進行檢驗,合格後,在進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印章,海關據此放行。另壹類是不屬上壹類的進口商品,由收貨、用貨或代理接運部門向所在地區的商檢機構申報進口商品檢驗。
自行檢驗或由商檢機構檢驗,自行檢驗須在索賠期內將檢驗結果報送商檢機構,若檢驗不合格。應及時向商檢機構申請復驗並出證,以便向外商提出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