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飛死得太冤。
莫須有三個字,被爭論了上千年。
事情記載在《宋史》裏
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也就是說韓世忠去質問秦檜,秦檜說,這事情莫須有。
韓世忠氣憤的說:?妳這三字何以服天下?
事情過去將近千年了,人們替嶽飛鳴不平的時候,也在爭論這三個字的意思。
主流的觀點就是,大概會有吧。意思就是秦檜說,大概會有吧,這太氣人了,妳殺人家父子,滿門忠良,只是因為大概會有的罪名,這也導致大家恨秦檜的原因。
還有壹個觀點就是:難道沒有嗎?就是說秦檜在反問,難道他沒有罪嗎?完全的氣焰囂張的模樣。宋朝的許多文獻裏都有類似的記載,但綜合宋史裏的語境,似乎說不過去,因為不像是在反問。
第三個觀點認為是必須有的意思,歷史寫錯了,應該是必須有,但所有的史料上都寫得是莫須有,總不能都寫錯了吧。
第四個觀點就是斷句不壹樣,可以這樣斷句:莫,須有。清朝俞正燮在《癸巳存稿》裏這麽認為,?莫?表示秦檜的遲疑,?須有?表示必須有。但臺灣剛剛過世的學者李敖先生認為是:莫須,有。表示?等等看,會有的?,或者?等著瞧?
不管哪個說法吧,毀掉了大宋的長城,也傷盡了報國之心。
曾經主管或參與審理嶽飛壹案的四名法官都公開指出嶽飛冤枉,可見趙構秦檜等人殺害嶽飛是多麽違背宋朝刑律了。
嶽飛被害於紹興十壹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省劄》節錄的大理寺、刑部進狀日期也在嶽飛遇害的同壹天,依正常的審判程序,其間隔應該在二十天左右,所以秦檜等人是倒填日期。這依然是對宋法律的踐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