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景觀圖紙審查內容包括:
4.1施工圖設計是否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規範和規程,尤其是編制深度是否達到要求;
4.2各專業設計之間是否存在互相矛盾,如豎向設計與綜合管線、室內地坪、道路標高、室外附屬建築物、構築物之間是否矛盾;
4.3各種主材及設備如:花崗巖、道路磚、路牙、木材、自然石、燈具、室外家具、噴頭、水泵等是否合理選定;
4.4涼亭、花架等園林小品的風格與整體環境是否協調,結構是否合理;
4.5各種節點構造是否需調整,水景有無考慮防水等專項措施;
4.6假山、塑石的風格、體量要求;
4.7室外家具、燈具的布置是否合理;
4.8原生植物與設計有無矛盾,苗木品種是否適合本地生長,采購有無困難;
4.9苗木的色彩搭配、常綠樹種與落葉樹種的搭配、針葉樹種與闊葉樹種的搭配是否合理;不同生長習性的植物,栽植位置是否合理;
4.10植物豎向層次等各個界面的配置是否豐富合理;
4.11不同季節的景觀效果是否得到充分考慮;
4.12植物種栽的季節和時間;
4.13噴灌能否滿足綠化養護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