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號的常見用法:
1、表示直接引用,直接引用指行文中引用他人的話,成語、格言、詩詞等,也包括擬聲詞、音譯詞。
2、表示特殊含義,特殊含義指引號中的詞語在其具體的語言環境中產生了新的意思。
3、表示著重強調,著重強調指壹句話中需要著重強調的對象。
4、表示特定稱謂,特定稱謂指具有某些特點的名稱、簡稱、專用術語以及紀念日等,壹般為名詞。
5、表示諷刺和否定,否定和諷刺指對所表述的內容加以否定和諷刺。
事例:
1、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話,例如:德瑪西亞說:“人在塔在。”
2、需要著重論述的對象,例如:古人對於寫文章有個基本要求,叫做“有物有序”。“有物”就是要有內容,“有序”就是要有條理。
3、具有特殊含義的詞語,例如:天上的大雁壹會兒排成“人”字,壹會兒排成“壹”字。
而在我們的使用中,經常會發生壹些錯誤,例如非直接引用的話誤用引號。例如:諾克薩斯跟我說:“快來支援。”
3、獨立成段的引文如果只有壹段,段首和段尾都用引號;不止壹段時,每段開頭僅用前引號,只在最後壹段末尾用後引號。
例:我曾在報紙上看到有人這樣談幸福:
“幸福是自己喜歡什麽和不喜歡什麽。……
“幸福是自己擅長什麽和不擅長什麽。……
“幸福是在正確有時間做了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