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學公務員考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鐵路公安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等職位。
壹、工作崗位:
1、自然資源局:
工作內容主要是自然資源綜合管理工作,或者從事城鄉規劃管理、規劃行政許可工作。
2、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工作內容主要是從事房屋和市政工程市場監督管理、從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以及竣工備案工作等。
3、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4、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也需要建築學的專業人才,基本從事公安地理信息建設、基建管理、工程驗收等工作。
二、就業前景:
1、建築設計研究院和建築設計事務所等建築行業的設計單位,主要從事建築物的設計和有關建築的研究工作。
2、當然還有壹部分同學留在高校研究和任教。
3、壹部分同學考取公務員在城建部門從事管理規劃工作也是不錯的。
4、壹部分進入了房地產行業從事房地產開發。
建築學公務員的考試科目和相關規定:
壹、考試科目:
1、思想政治理論。
2、英語壹。
3、建築學基礎。(含《中國建築史》、《外國建築史》、《外國近現代建築》)
4、建築設計綜合。
二、相關規定:
1、資格審查時,按照調劑人員公***科目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進行。公***科目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的成績排序。
2、報考人員對調劑職位所需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註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在提交調劑申請時間結束之前,報考人員可以改變申請調劑的職位。
3、公***科目筆試總成績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都相同的,進入資格審查。審查合格人數達到規定的調劑人數後,招錄機關不再對其他人員進行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