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對水、陸、空交通、輸電等帶來嚴重影響。霧對交通的影響,主要是通過能見度的降低造成的。陸上交通(尤其是高速公路)往往因大霧而使完全陷入停頓,甚至造成人員傷亡。如1977年12月17日上午,京津高速公路因大霧致使40輛汽車尾追相撞,造成9人死亡,17人受傷。在航海、江河運輸上若有大霧困擾航道或港口,船就不能航行,甚至造成嚴重碰撞事故。壹些海上生產部門把海霧當作“老虎天氣”。據調查,青島海運局所有發生的惡性海難事故中,有近80%的因為海霧天氣導致。如1975年6月19日,在膠州灣“馬蹄礁”附近,因濃霧影響視線,致使造成在同壹天之內,接連發生4起碰船、觸礁或擱淺的重大海損事故。在航空上,壹次大霧往往使飛機轉場,遲誤和取消飛行。霧對輸電的危害則是因霧滴附著輸電線路瓷瓶、吊瓶等絕緣設備表層,造成輸變電設備絕緣性能下降,導致高壓線路短路和跳閘,即所謂的“汙閃災害”。例如,1990年2月中旬的數天中,大霧彌漫華北,京津唐地區尤為嚴重,大霧破壞了高壓輸電線路的瓷瓶絕緣,造成汙閃頻發,電網解列,大面積停電,造成幾億元的經濟損失。另外,有風時,過冷卻霧在輸電線上結成的霧凇也常造成折斷電線的事故。霧還給人們的日常生活帶來不便和困難,由於濕度過大,人體呼吸不暢,心情抑郁不安,使呼吸道疾病與關節、腰腿痛等發病率顯著增加;連續的霧大會加劇城市的空氣汙染。
2、霧的地區分布
霧的局地性很強,因此隨地區分布並不很規律。壹般全國總的分布趨勢是東南部多而西北部少,東南部部分地區每年有霧日10~15天以上;而西北部大部地區只有3天左右,僅在若幹高山區可超過10~25天,塔裏木、柴達木、吐魯番、準噶爾等幹旱盆地及川西的巴塘、得榮、金川、丹巴等幹旱河谷地區是西北半壁地區中霧日最少的地方,每年霧日平均都不到1天。全國全年平均有霧25天以上的較多霧地區,東北有大興安嶺、長白山脈、千山山脈等山區,西北有新疆天山、陜西秦嶺山區等,南方有江浙沿海、閩西北山區、四川盆地、湘鄂黔3省交界山區及滇西南和藏東南地區等等。年霧日平均50天以上的多霧區,北方僅限於遼寧沿海地區,南方有閩西北山區、滇西南、藏東南地區以及其他壹些零星的山區;閩西北和滇西南地區還是我國年霧日100天以上的特多霧區。其中,西雙版納的猛臘年平均霧日149.3天、允景洪105.2天、瀾滄119.5天,閩西北的泰寧年平均霧日144.5天等。有“霧都”之稱的重慶,沙坪壩氣象站年平均霧日只有69.3天,比西雙版納、閩西北地區要少得多了。我國霧日最多的地方是四川省峨眉山氣象站,海拔3047米,1961~1990年間的年平均霧日高達318.5天,終年雲霧繚繞,為全國霧日之冠。
海洋上水汽豐富,壹般多霧。例如,浙江沿海的洪家年平均霧日僅31.2天,而距其不遠的大陳島則多達134.2天;北方沿海成山頭有“霧窟”之稱,年平均霧日82.O天,而同緯度內陸的濟南僅18.1天。但熱帶海洋上極少有霧,海南島南端的榆林港還有“無霧港”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