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炮兵是以火炮、火箭炮和戰役戰術導彈為基本裝備,遂行地面火力突擊任務的兵種。作為陸軍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主要火力突擊力量,炮兵具有強大的火力、較遠的射程、良好的精度和較高的機動能力,能集中、突然、連續地對地面和水面目標實施火力突擊。
2、炮兵主要用於支援、掩護步兵和裝甲兵的戰鬥行動,並與其他兵種、軍種協同作戰,也可獨立進行火力戰鬥。壹般來說,炮兵的分類可以如下:
①按隸屬關系,分為隊屬炮兵和預備炮兵;
②按運動方式,分為摩托化炮兵(機械化炮兵)和騾馬炮兵;
③按裝備戰鬥性能,分為榴彈炮兵、加農炮兵、加農榴彈炮、山地炮兵、火箭炮兵、迫擊炮兵、反坦克炮兵和地地戰役戰術導彈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