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所得額=工資收入金額-各項社會保險費-起征點。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速算扣除數。個稅法修稿後,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調到了5000。並適用新的綜合所得稅率。
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擴展資料:
註意事項:
若未能及時關註、修改,可能會對明年繼續享受政策帶來壹定影響。比如若任職受雇單位發生變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職受雇單位將無法獲取相關信息並據以辦理扣除,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條件發生變化而不修改、仍按原條件在明年繼續享受,還可能影響納稅信用。
個人所得稅關系每壹位自然人納稅人的切身利益。2020年,我國首次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順利實施,個稅改革尤其是首次個稅年度匯算,進壹步發揮了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人民網-個稅APP開始確認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