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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富有的人,為何資產始終停留在千億,達不到萬億?是什麽限制了他們

為什麽世界首富財富超不過萬億美元,始終停留在千億級別?這應該是很多人疑慮的問題吧?

第壹,世界首富,基本上是美國企業領袖,比如歷史上最早的是沃爾瑪家族,再後來是微軟比爾蓋茨,再後來是亞馬遜的貝佐斯。最新的世界首富是貝佐斯,其歷史記錄為1500億美金。

為什麽壹定是美國企業成為世界首富?首先,美國綜合國力和國家經濟體量世界第壹,其次,美國擁有的跨國企業集群數量第壹,再次,美國的企業擁有科技壟斷和世界跨國分支機構,簡單來說,就是賺全球的錢(對比我國首富版,半數是開發商,也就是說賺的是國內的錢)。

第二,為什麽世界首富無法逾越萬億,只能長期停留在千億的水平?

這主要是因為所謂的世界首富,以微軟和亞馬遜的比爾蓋茨和貝佐斯為例,都是上市公司,其次,其擁有的股權數量有限,比如,按照比爾1000億美元身價,正好是微軟萬億市值的10%,而貝佐斯1500億美元身價,正好是亞馬遜萬億美元市值的15%!

因為西方的上市公司,最大的單壹持股股東,持股比例都比較低,很少超過50%——對比我國國內上市公司,控股比例超過50%,甚至70%乃至於90%的都比比皆是。這是和東西方對“股權文化”和“董事會權力分散的法人治理結構”的巨大差別。

正是因為股權比例的問題,壹個萬億級別的企業,其實控人才可能成為“首富排行榜”前列,而因為萬億的10-15%正好是千億級別。

如果要達到萬億級別,那麽,要麽企業是十萬億美元級別,要麽萬億以上企業實控人持股比例要類似中國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在50-70%甚至90%。

而企業達到十萬億美元級別,這基本是不可能,而且是不被允許的——按照西方的反壟斷法,壹個企業到了壹定的“壟斷程度”,就會被“反壟斷法”勒令分拆——歷史上的通用電氣,洛克菲勒,都被拆分,且拆分多次,成為數十個企業。

而我們來看,類似蘋果,亞馬遜,微軟,沃爾瑪,這些萬億美元,或者市值全球領先的企業,達到“萬億美元”的結果已經非常驚人了:比如,蘋果,世界上手機產業集群的76%被壹家蘋果公司賺走(不僅僅是手機,包含操作系統和軟件商店),而亞馬遜,作為萬億美元的企業,其雲計算占世界的半壁江山,其電商占世界中國以外的絕大多數份額——似乎,從這個角度來看,萬億美元,本身已經是壹個企業的極限了,很難超越萬億美元。

再回過頭來看,中國最有代表性的企業,茅臺萬億人民幣,平安萬億人民幣,其他諸如四大行不屬於嚴格意義上的企業不做討論。而茅臺的最大股東是國資控股,持股比例50%以上,就很難產生個人單壹最大股東持股市值超越千億。

再回頭來看,馬雲,身價1400億人民幣,其持有阿裏股份也就10%上下,按照阿裏最高市值5000億美元來算,總市值也就3萬多億人民幣,比之亞馬遜和蘋果的萬億美元差距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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