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證是紅色的小冊子,跟現役證基本壹樣;而全國統壹制辦的優待證,是壹張帶頭像的紅色銀行卡。
第二,發放人群的區別。
退伍證發給退出現役的軍人;而優待證除了發給退役軍人以外,還發給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等可以享受優待優撫的特殊人群。
第三,性質的區別。
退伍證是軍人退出現役的憑證,是妳曾經當兵服役的證明;而優待證是退役軍人以及其他優撫對象享受優待的憑證。
第四,功能的區別。
退伍證,說白了,沒什麽功能,無非證明妳當過兵服過役,就是壹種榮譽的象征;而優待證具備四大功能,榮譽象征、身份識別、待遇落實、服務管理。所以從功能上來說,優待證比退伍證更完善。
第五,用處的區別。
退伍證除了證明妳當過兵服過役,其他方面的用處不大。雖然憑借退伍證也可以享受壹些優待,但非常有限,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可優待證就不壹樣了,優待證不僅是壹張銀行卡,具備金融功能,同時又是持證人享受優待的憑證,目前在交通、旅遊、文化、醫療等多個領域都能想到壹定的優待優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第三條 退役軍人為國防和軍隊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
尊重、關愛退役軍人是全社會的***同責任。國家關心、優待退役軍人,加強退役軍人保障體系建設,保障退役軍人依法享有相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