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條記錄著每個員工的月收入分項、收入總額和實發金額,是工資清單。
根據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壹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可見,根據該規定,企業不發工資條是違法的。也就是說員工有權知道自己的薪資詳情,如果企業不提供工資條是侵犯員工權益的行為。
因此,單位必須發工資條。
壹、工資條上應該具備哪些明細?
工資條的明細並不是固定的,根據員工薪資構成的不同,所謂的工資條明細也會有所不同;像壹些比較簡單的工資條就包含了員工的姓名、基本工資、全勤獎、崗位工資、加班工資、五險壹金的抵扣、個稅的繳納、實發工資等等。
二、工資條的作用
1、審核發放數額
審核用人單位是否按勞動合同簽訂的數額發放工資,除了五險壹金以及個人所得稅外,其他項目非特殊情況是不得扣除的,用人單位不可以隨意調整約定的工資。
2、最低工資是否符合標準
單位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等收入。
3、核查五險壹金
可以檢查五險壹金的費用,計算繳納標準等。
4、個人所得稅
檢查個稅扣除是否正確等。
5、勞動關系的重要證據
工資條可作為雙方證明勞動關系的重要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