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體工商戶辦理營業執照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登記;
(2)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
(3)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4)刻章;
(5)辦理國稅登記證;
(6)辦理地稅登記證;
(7)設立基本戶。
2、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
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
第九條
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依法審查後,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壹)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二)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查,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
(三)不符合個體工商戶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予以註冊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0日內發給營業執照。
國家推行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個體工商戶辦理營業執照需要哪些材料
1、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房產證復印件;
3、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經營場所為住宅的需要有利害關系業主同意的證明;
5、申請人簽署的登記申請書;
6、近期壹寸免冠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