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明確行為的準則但不要強加於孩子。
應向孩子指出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如果孩子不同意,要弄清原因,壹起討論,耐心疏導,絕不能硬性規定必須這樣做。應當承認孩子有權表示自己的意見和感情,要以朋友的形式來交流。
第二,不要教條主義。
切勿經常板起面孔引經據典地來教訓孩子,要註意孩子的愛好和個性。有些道理要說清楚,比如偷盜和撒謊是可恥的,但有些事情不能生搬硬套。
第三,有意識地培養孩子獨立自主能力。
不要過分包辦代替,以為孩子沒有妳不行,得讓孩子多做力所能及的事。提出壹些具體明確的要求,放手讓他自己決定該做的事。
第四,要孩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當孩子做出某個決定或承諾時,告訴他要對自己的做法及後果負責。這樣可避免事後不必要的牢騷和埋怨。比如,孩子如果執意要睡到過了早餐時間再起床,那麽午飯前不能給他任何東西吃。
第五,不可當眾羞辱孩子。
孩子犯錯時,切勿驚慌失措,也不可聽之任之,應與他們真誠交談,幫他們走出誤區。溺愛不對,打罵也不可取。當眾揭短易引起孩子的反感,訓斥羞辱會使孩子感到恥辱。他們特別在乎朋友同學的看法,應當維護孩子在同學朋友面前的“面子”,該談的問題私下裏解決,決不能當眾羞辱孩子。
第六,幫助孩子度過青春期。
青春期是孩子身心變化較大的時期,這時的孩子往往要學大人那樣自己拿主意,對此,家長要理解,該讓他們自己作主的就放手讓他們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