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設施:
(1)盲道:包括無障礙通道(路)、電(樓)梯、平臺、房間、
(2)公***衛生間給殘疾人設置專門通道和便池:洗手間(廁所)、席位、盲文標識和音響提示以及通訊、無障礙扶手,沐浴凳等與其相關生活的設施。
(3)火車站、飛機場等都為殘疾人,提供了殘疾人通道。
2、關懷行動
(1)國家和社會采取扶助、救濟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殘疾人的生活;
(2)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通過多種渠道給予救濟、補助;
(3)對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扶養人、無生活來源的殘疾人,按照規定予以供養、救濟;
(4)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社會興辦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養機構,按照規定安置收養殘疾人,並逐步改善其生活。
擴展資料:
我國對殘疾人的優惠政策:
壹、稅收優惠
(1)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稅。
(2)殘疾人員的所得,由納稅人提出申請,報市地方稅務局審核批準,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3)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和街道辦的非中途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含35%)以上,暫免征收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的比例超過10%未達到35%的,減半征收所得稅。
(4)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用地,凡安置殘疾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含35%)以上的,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
二、減免規費
(1)凡殘疾人本人從事手工業、商業、服務業、修理業等,規模較小的,登記費、個協會費、管理費減半收取。規模較大(雇用幫手)的,管理費按核定標準90%收取,個協會費適當收取。
(2)經核實,確屬家庭特別困難的殘疾人從事經營活動的,各所報請局裏同意後,可免收登記費、會費和管理費。
(3)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中的殘疾人就業人員達30%以上的,按福利企業對待,管理費按核定標準的70%收取。
(4)殘疾人領辦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的,登記費減半收取。
(5)凡殘疾人本人從事圖書、電子遊戲、歌舞廳(卡拉ok)、臺球、錄相、影碟出租等經營,規模較小的,管理費免收。規模較大(雇用幫手)的,殘疾就業人員達30%以上(含30%)的,管理費按核定標準50%收取。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無障礙設施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殘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