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打架掐脖子的定罪問題,是需要根據其造成的傷害來進行確認的,造成輕微傷的情形,是需要給予其治安處罰的,如果造成的是輕傷以上的情形,是需要按照故意傷害罪來進行處罰的。打架致傷他人,尚未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醫療費壹般包括醫藥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侵害生命、健康、身體案件損害賠償的範圍包括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法律只能對需要救濟的損害後果進行救濟,也只能以可能的手段予以救濟。對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體,可能導致多種實際的損害後果,但民事司法只可能對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予以救濟。財產損失如醫療費用、誤工工資、交通、住宿、護理費用等,還包括殘疾用具費用、必要的康復費用、後續治療費用、喪葬費、被扶養人的生活費用。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