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的處罰標準是什麽
1、斑馬線上不禮讓行人的處罰標準如下:
(1)壹般情況下,罰款100元,扣3分;
(2)造成交通事故的,罰款200元,扣3分。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否則需要接受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二、不禮讓行人的判斷標準是什麽
1、行經單向兩條以上車道的斑馬線時,如果同向行駛的車正在停車禮讓行人,其他並行車輛駕駛員駕車通過,視作為禮讓行人;
2、路口右轉時,遇到直行的行人,車輛不等行人通過,算不禮讓行人;
3、人行道和路口安全島之間的斑馬線,車輛右拐遇到行人正在通過時,不等行人通過,算不禮讓行人;
4、機動車在行經無信號燈控制的斑馬線時,必須提前觀察,對行人進行預判,如果機動車在斑馬線前有鳴笛催促或者行人、車輛同處斑馬線內,且行人在機動車前方,則認定為不禮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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