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新的實用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以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色彩、形狀、圖案的組合為基礎,所作出的具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擴展數據:
申請服裝外觀專利的註意事項:
1,圖片或照片尺寸應在3cm× 8cm至15cm× 22cm之間;
2.圖片必須用電腦或正規繪圖工具繪制;
3.立體產品圖片應包括正視圖、後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俯視圖、仰視圖和立體圖;平面產品圖片包括前視圖和後視圖(對稱或相同的可省略);
4、各視圖的比例必須壹致;
5.圖片或照片中不得有商標、標識、名人肖像等不構成外觀設計的圖形或文字,不得有指示線、虛線、中線、尺寸標記等。
6.所需時間:從申請到授權壹般需要3~6個月左右,完成授權手續後三個月內頒發外觀設計專利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