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產的符合該規範的服裝,要帶有“GB18401-2003”的標識。即將服飾紡織品分為A、B、C三類,分別是嬰兒用品、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和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同時根據不同類別的產品對甲醛、PH值、色牢度分別提出了限量要求。
之所以要使用該標識,是因為服裝或紡織品的面料或輔料中很有可能含有甲醛、可分解芳香胺等有害物質,這些物質超標,長期可導致人體白血病等壹些疾病。
所以按照接觸皮膚親密程度不同嚴格分為A類、B類和C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