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量是水面艦艇大小的標誌,是戰術技術性能要素之壹。
水面艦艇的排水量分空載排水量、標準排水量、正常排水量、滿載排水量和最大排水量。
空載排水量:是指艦艇建造完工,各種裝置設備安裝齊全的重量,不包括人員、行李、食品、液體、負荷、彈藥、供給品、燃油、滑油、給水、航空燃油等的重量。
標準排水量:是指艦艇空載排水量加上額定的人員、行李、食品、液體、負荷、彈藥、供給品等。
正常排水量:艦艇標準排水量加上保證50%的續航力及自給力所需的燃油、滑油、給水、航空煤油和100%裝載時的重量,常被作為艦艇設計及正式試航時的排水量。
滿載排水量:是指艦艇標準排水量加上保證100%的續航力及自給力所需的燃油、滑油、給水、航空煤油、及100%裝載時的重量。
最大排水量:是指艦艇滿載排水量加上超載的燃油的燃油、滑油、給水、彈藥等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