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詞翻唱屬於對別人作品進行二次創作,壹般來說在網上的填詞翻唱,都是用於同好之間的交流,不屬於商業性質,但因為公開發表了,像發表到5SING、YYFC、貼吧、論壇之類,所以又變得不那麽純粹。
其實我覺得這種情況,與其說是授權,不如說是對原作者的尊重,因為作者有權知道自己的作品被怎樣轉載了,或者改編了。
翻唱圈有個不成文的規矩(或者說,習慣?),就是圈內人自己原創的曲子,出於尊重都會去要授權,而且這類都相對比較容易找到創作者,不像LZ說的那些外國曲啊或者流傳已久的古曲。我發現很多放出伴奏的歌曲大多是已經開放填詞翻唱的,不開放授權的經常找不到伴奏。
可能我表述有點亂,舉個例子吧,如果妳拿古風圈裏面墨村的《二十二橋楓別雨》這類的純樂,或者拿小詩《菁華浮夢》這類原創歌曲的伴奏去填詞翻唱,基本上是要去要授權的,但如果用的是賈鵬芳陳悅之類的名家、動漫的BGM之類的填,就不需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