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公式是Q=G·C·(tg-th)。
能量以多種不同的形式存在。按照物質的不同運動形式分類,能量可分為核能、機械能、化學能、內能(熱能)、電能、輻射能、光能、生物能等。這些不同形式的能量之間可以通過物理效應或化學反應而相互轉化。
起源:
能量(Energy)這個詞是托馬斯·楊於1807年在倫敦國王學院講自然哲學時引入的,針對當時的“活力”或“上升力”的觀點,提出用“能量”這個詞表述,並和物體所作的功相聯系,但未引起重視,人們仍認為不同的運動中蘊藏著不同的力。
1831年法國學者科裏奧利又引進了力做功的概念,並且在“活力”前加了1/2系數,稱為動能,通過積分給出了功與動能的聯系。1853年出現了“勢能”,1856年出現了“動能”這些術語。直到能量守恒定律被確認後 ,人們才認識到能量概念的重要意義和實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