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文明校園測評細則基本構成介紹如下:
2011年版《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結構包括基本指標和特色指標兩大部分。
基本指標反映文明城市創建的基本情況,***分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環境、規範守信的市場環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環境、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
特色指標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特色、城市整體形象。***有4個子項,分值為20分。同樣對每項測評內容都提出了具體的測評標準、測評方式和分值。基本指標和特色指標總計分值有120分。
相關擴展資料
基本指標紮實有效的創建活動七大項、37個子項、119個小項,分值為100分。其中,9大項測評項目簡稱為“八大環境壹項活動,外加特色指標”,包括:
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環境、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環境、有利於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文化環境、舒適便利的生活環境、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紮實有效的創建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