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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攝氏度的舒適溫度,涼爽的天空,被汽車玻璃染成淺棕色的慵懶雲朵,構成了2005年5月19日這壹天。如果沒有那個明明很想很快見到,卻又擔心見到的少年,也許這壹天會像三年裏其他幾百個普通的日子壹樣,從我的指縫中悄悄溜走。
但是...
畢竟三年前,是我這個“忘恩負義”的家夥陷害了他,讓他失去了整整三年的自由。那就是三年,三年,壹千多個日日夜夜。如果三年前種下壹棵樹,估計現在就開花結果了。
我把目光從車窗上收回,焦急地看著前方穩穩握著方向盤的高伯伯。今天他沒有讓司機開車,而是自己開車。可能是因為很久沒摸方向盤了,從車的後視鏡裏能看到他臉上緊張的表情。
我記得幾天前,他告訴我,他之所以讓我和他壹起去見趙,是因為我們倆從小就是最好的朋友。雖然話是這麽說,但我坐在車裏也很緊張。三年後,最害怕面對趙的人應該是我吧?
三年,從15號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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