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市:中國大陸行政區劃名稱,行政地位與縣相同的縣級行政區——市(城市)。憲法所指的“不設區(市轄區)的市”,主要指縣級市,但是部分地級市也是不設區的市,不設區的地級市有四個:中山市、東莞市、三亞市、嘉峪關市。縣級市為省、自治區或自治州所設地方行政單位;作為區劃術語,“縣級市”自1983年開始正式固定下來。中國大陸自1980年代以來,隨著工業化的發展,城市化的步伐較快,大多數“市”都以撤縣設市的方式建立。在臺灣,存在壹種隸屬縣管轄的行政區劃單位縣轄市。
地級市:行政區劃級別相當於地區、自治州級別的市。地級市為省轄市,下分為市轄區和縣、自治縣,旗,自治旗,往往代管縣級市,形成“市管市”,引起很大的爭議。地級市接受省、自治區政府的直接領導和管轄,壹般均為設區的市,如濟南,青島,煙臺等!!謝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