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我國對虛擬貨幣等新興金融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不斷加碼。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的決定》,虛擬幣交易被納入新型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方式。打著“虛擬貨幣”名義的資金盤傳銷盤成本都很低,即使壹個兩個被曝光了,壹個兩個跑路了,還會有千千萬萬個新盤出來繼續行騙。所以,壹定要提高警惕,遠離這些蹭熱度、靠炒作的黑平臺、空氣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