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盲道鋪設的位置和走向,應方便視力殘疾者安全行走和順利到達無障礙設施位置。2、盲道鋪設應連續,應避開樹木、電線桿、拉線、樹穴、窨井蓋等障礙物,其他設施不得占用盲道。3、行進盲道宜設在距人行道外側圍墻、花臺、綠地帶250~600mm處。4、行進盲道可設在距人行道內側樹穴250~600mm處。道上如無樹穴,行進盲道距立緣石不應小於500mm。
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門前的道路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施劃人行橫道線,設置提示標誌。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應當按照規劃設置盲道。盲道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