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企業應生產特點不能實行《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壹)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壹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勞動法》第四十壹條規定的限制:
(壹)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壹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壹般勞動者都是標準工時制,也就是說平均每天工作的時間不能超過8個小時,而每周工作的時間則不能超過44個小時。若單位有需要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話,其實也是允許的,當然壹般情況下員工對加班安排也是有拒絕的權利
拓展內容:2022年國家規定作息時間表如下:
壹、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
二、春節: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調休,***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勞動節: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調休,***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
六、中秋節: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7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日。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