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管是有權利沒收東西罰款的,這並不違法。城管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以扣押和沒收違法物品,也可以繼續罰款,只是要對所繳物品妥善保管,對於罰款如實上交。
2、法律依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二十八條
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全面、客觀收集相關證據,規範建立城市管理執法檔案並完整保存。
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應當運用執法記錄儀、視頻監控等技術,實現執法活動全過程記錄。
第二十九條
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對查封、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損毀或者擅自處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屬非法物品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二、城市管理執法對象有什麽權利
1、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2、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市區道路、廣場等公***場所的臨時占道、設置商亭、攤點、主要街道兩側建築物臨街面的裝修改建的審批;
4、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音汙染、建築施工噪聲汙染的行政處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