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名字需要證明: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二、改名字需要進行的流程?
改名字需要進行的流程:
1、寫更名申請。
2、證明。只須證明有妳這個人是這個學校的學生就可以,不必證明重名的事,學校單位街道都可以。
3、到妳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妳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壹級主管部門審批。
5、公證。
6、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7、需要的資料:戶口簿,2張壹寸照片,新戶口簿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