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陪嫁丫鬟到底是什麽用意?
丫頭,奴卑等在古代是不具備獨立人格權利的,他們是附屬主人的財產。小姐出嫁可以將他們作為陪嫁財產。
陪嫁丫鬟能嫁人,按規矩,主人看上了就收房做個小妾,沒看上就配給奴才,如果家裏來贖也可以放出去,但因為大家都知道丫鬟在主子家可能被睡了,所以很難嫁出去。
古時陪嫁丫鬟算不上妾
陪嫁丫鬟是隨妻子陪嫁過來的,有可能成為通房丫鬟,而通房丫鬟不壹定是陪嫁過來變成的,也有可能是家裏長輩安排的
陪嫁丫鬟成為通房丫鬟後
通房丫鬟∶舊時指名義上是婢女,也就是同女主人壹同嫁到男方家的陪嫁的人,實際是姬妾的人。
通房丫鬟,從“通房”二字上可以看出其是地位最高的丫鬟,因為要便於夜間伺候主人,所以她的臥室是與主人的臥室是聯通的。通房丫鬟(在其年少時)最容易窺見閨房之樂,故易早熟,又有近水樓臺先得月的優勢。 在中國古代婚姻制度中通房丫鬟的地位要低於妾。只有辦了手續的通房丫鬟才能稱妾。通房丫鬟在性事上和妾差不多,地位卻不如妾,但要高於壹般的丫頭。
古代夫妻同房通房大丫頭要在旁邊,好像還可以參與。
陪嫁丫鬟就是小姐嫁人從娘家帶過去的貼身丫鬟,幫助與伺候小姐。幫助小姐伺候夫君,或者是被夫君看上就會成為通房丫鬟,地位低於且高於其他丫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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