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公積金貸款流程如圖
壹、辦理條件
單位和個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6 個月(含)以上,且當前繳存正常
繳存職工家庭成員三年內(簽訂購房網簽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批準之月起或過戶後的新房產證日期為準)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借款人夫妻在管理中心沒有未還清的貸款或擔保
借款人夫妻信譽良好(原則上無連續 3 期(含)累計 6 期(含)以上逾期記錄)
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原則上以所購房做抵押)
借款人夫妻不得申請第三次貸款?
首付款:購 90?平(含)以下的,不得少於總房價款的 20%,90 平以上的不得少於總房價款的 30%
申請異地貸款職工戶籍或工作地在婁底行政區域
二、辦理材料
1.身份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
單身職工:身份證及未婚證明(當地婚姻登記處提供,七天內有效)
離婚的還需有離婚證和離婚(或財產分割)協議,或離婚判決書
2.購房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購商品房提供網簽備案合同及首付款收據
購二手房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契稅發票或購房合同(沒過戶的)
自建房提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或國土部門出具的農村宅基使用批復、工程預算;拆遷安置的提供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3.抵押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期房提供房產測繪部門的房屋分層分戶平面圖
現房及商業門面提供房產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4.信用資料(原件)
借款人夫妻雙方個人信用報告
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近半年繳存流水及貸款情況證明、收入證明、工資發放行的近 6 個月的工資明細、戶籍和工作地的住房套數證明,購房地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供的無房證明
5.還款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借款人本人工資卡或住房公積金卡或委貸行的卡
溫馨提示
貸款最高額度 40 萬元,最長期限 30 年(原則上不得超過退休年齡)
貸款額度以購房總額、償還能力(參考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擔保價值及信用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
以上內容來源於:貸款辦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