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確立海上霸主地位是在17世紀;荷蘭的海軍比較發達,荷蘭地勢低窪,他們海軍非常發達,因此大力發展海洋貿易,因此荷蘭成為了海上霸主。
荷蘭在17世紀創造了奇跡,壹躍成為海上霸主;當時的荷蘭有"海上馬車夫"之稱,就是這種霸主地位的生動體現。
荷蘭位於歐洲眾多河流的下遊靠海地帶,萊茵河、馬斯河和斯凱爾特河在此形成了三角洲;三角洲區域出海方便,海運便利,但地勢較低,發展空間有限;荷蘭的正式國名叫尼德蘭王國,尼德蘭的意思就是"低地國家",充分說明了這壹點;我們以上說的是荷蘭本土,荷蘭在外還有兩個海外領地:阿魯巴和安的列斯群島,這是殖民時代的產物。
在殖民時代,荷蘭還向英法等國瘋狂放貸,這種經濟模式也比較脆弱,壹旦外界環境發生改變,如遇到戰爭,還貸就會中斷;17世紀後期,荷蘭先後與英國、法國交戰,而且還都失敗了;如此,大量貸款成為壞賬,商業帝國的各個環節漸次崩潰,荷蘭衰落也是自然而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