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車保險介紹:
①、交強險(必買):強險是國家強制的,當車輛發生事故時,賠付對象是被撞的壹方,而且賠付金額是有限的,最高限額為12.2萬元。
②、第三者商業責任險(必買):這個險種是對強險的補充,賠付對象也是他人。在事故中,如果賠償金額超出強險賠付限額,可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③、車損險(必買):與前面兩種最大的不同,就是車損險賠付對象是被保險人,也就是自己!當發生意外、除地震外的自然災害導致車輛受損時,車損險可以給我們相應的賠償。車損險有很多情況是不保的,比如說:車輛自燃、玻璃單獨破碎、車身劃痕,以及車輛浸水且車主再次打火導致發動機損壞等。
④、劃痕險:如果劃傷車漆處沒有明顯的碰撞痕跡,車損險是不賠付的,這時劃痕險就發揮作用了。不過在治安、停車環境較好的地方,這個險可以不買。
⑤、自燃險:如果車輛還在質保期內,發生自燃由廠家負責,註意是在沒有私自改造原車電路的前提下。如果在質保期買了自燃險,相當於重復投保了。
⑥、涉水險:這是針對發動機的壹個附加險。如果車輛浸水,因車主再次打火導致發動機損傷,此時車損險不賠,但涉水險可以賠。
⑦、不計免賠:前面說的賠償都是不能全額賠償的,如果有不計免賠險,在發生意外時,能把本應由自己負責的5%到20%的賠償責任,再轉嫁給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