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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主喝中藥

 遇見七七的時候,我真沒敢想我和她會有什麽,雖然我知道她在看我。

 只是覺得這女孩真漂亮。尤其是她那雙眼睛,靜靜地看著妳時,清澈透明,好象會說話。

 漸漸的碰見她的次數多起來,每次見面我們都會對視,然後匆匆把目光移向別處。

 每次看見她的眼睛,我的心跳加速,呼吸困難。

 於是我開始到處打聽她的消息。

 終於,我通過朋友的同學的朋友,知道了原來她就是七七。

 在那之前,我聽說過很多有關七七的事情。我那些朋友們大都喜歡談論她。據說她是學校裏唯壹成績保持在理科的前十名的女孩。當然,他們之所以討論她,並不是因為這個,而是,她是公認的美女。

 當然還有壹些負面的評論,比如,她很驕傲,比如,曾經有男生為她大打出手,後來被學校勸退……

 那個時候我對這些事情嗤之以鼻,聽過了,卻並不好奇。

 我是體育生,也就是大多數人眼中的壞學生。專項是籃球,位置是得分後衛。說起打球,我可是壹點都不含糊。我自信至少在市裏,我都算是數得著的後衛。

 在遇見七七之前,我壹直只想好好打球。

 我只是奇怪,不大的校園,為什麽直到高三,我才第壹次遇見她。

 我在場上打球時,也會有不少女生來看。在我投三分的時候,時不時還會有人尖叫。

 我卻不看她們。因為,第壹,我打球不喜歡別人打擾;第二,我覺得她們很俗。

 但是七七不壹樣。

 她給我的感覺就四個字:清新脫俗。

 用濫了的四個字。

 或者肉麻壹點,她就象童話裏的小公主。

 我開始喜歡每次見面的時候盯著她看。我喜歡她自己走路時,那種高高在上,不可壹世的感覺;也喜歡她跟其他女生壹起時,爽朗的笑聲和銀鈴般清脆的聲音。

 我們的目光經常相遇,她卻不躲避。每次臉紅那個都是我。

 我開始覺得自己有點希望。

 在遇見她的第23天,我攔住了她。

 那是個晚上,天上沒有月亮,也沒有星星,不象小說裏寫的那樣浪漫。

 她穿著壹條可愛的連衣裙,瘦弱的讓人心疼。

 我坐在她身邊,聞到她淡淡的香氣。

 這個時候我才第壹次仔細的端詳她。

 她真的是很漂亮。就象精致的瓷娃娃,幹凈,柔弱,好象不小心保護,就會弄碎壹樣。

 我說我叫姜問。

 她說,我知道。我是七七。

 我說,我也知道。

 她於是側臉看著我,明亮的眸子在微弱的燈光下閃爍著,我想起古代傳說中的夜明珠。

 我忍不住低下頭,吻她的額頭。

 那壹刻,我有種觸電的感覺。

 她卻轉過頭去。再看我的時候,淚水在眼眶中打轉。我看得出她拼命再忍著眼淚。我忽然明白她是個與我壹樣倔強的孩子。

 淚水落下的瞬間,她說,妳以為我是那種隨便的女孩嗎?

 很多年以後,當我想起她落淚的瞬間,那副畫面,都會淒美的讓我心疼。

 我說過我也是個倔強的孩子。我開始整日守在她必經的路邊。每次看見她,她都冷冷的走過,臉上沒有任何表情。我也默默的望著她,並不言語。

 我就這樣守了兩個月,除去訓練,吃飯和睡覺,我每日都在路邊等她。

 也有女生過來搭訕,我便惡狠狠的罵,滾遠點。

 我變的暴躁。但我什麽都不在乎,只要她肯再理我。

 某壹天,她經過的時候忽然停了下來,幽幽嘆氣,何必呢?

 我低頭看她,說,我喜歡妳。

 我從小就是個沈默寡言的人,並且喜歡安靜。

 可跟七七在壹起的時候,我喜歡聽她嘰喳的說個不停,看她薄薄的嘴唇不停的開合。喜歡把她抱起來轉圈,聽她驚慌的尖叫聲。

 大多數時候,她是個可愛溫順的女孩。喜歡在我懷裏撒嬌,象淘氣的小貓。

 生氣的'時候,她會撅嘴,說,哼,我生氣了。

 我會問,那,怎麽挽回?

 她會想出好多稀奇古怪的點子。比如,她會讓我買有小丸子頭像的筆記本送她。我常常會因此跑遍大小超市。

 我在很久之後才知道七七跟我們是不同的。

 之前我只是奇怪為什麽她會有個弟弟。每次問她,她都會含糊過去。

 直到冬天的壹個晚上,她在我面前昏倒。

 我才知道她有心臟病。不算嚴重,卻足以影響她正常的生活。

 我才知道為什麽她那麽瘦弱,為什麽臉色總是蒼白,為什麽雙手永遠寒冷。

 我才知道她每天都要喝中藥。難怪她那麽喜歡吃糖。

 我緊緊抱著她,想把我全部的溫暖給她。

 我暗暗發誓,我要讓這個女孩壹輩子都幸福。

 她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薪階層。家裏又有兩個孩子,家境很是壹般。她也不是那種物質的女孩。而且她的漂亮是不需修飾的。

 只是,很多時候,我看見她會盯著其他女孩的鞋子看。

 那些女孩,都穿著CONVERSE的帆布鞋。

 我忽然想起,她說過她喜歡徐靜蕾。而徐,就是CONVERSE的形象代言人。

 我開始去打野球,悄悄攢錢。

 很多時候我會想,這樣漂亮,聰明的女孩,為什麽卻不能擁有最好的東西。

 我永遠記得我把鞋子給她的時候,她笑得象個幾歲的孩子。然後眼淚沒有防備的落滿壹臉。

 我說,我說,七七,讓我疼愛妳壹輩子。

 她抱緊我說,至少這個世界上,我還有妳。

 我壹陣陣的心酸。

 那個時候,已經是高三的春天。她模考的成績很理想。我知道她從小的夢想就是做翻譯。而她的成績,去最好的外語學校,也很有把握。

 而我……

 我是個男人。就算達不到她的高度,我也不想與她差太遠。

 我開始沒日沒夜的練球。

 每天晚上,我都會在她的教室外面看她自習時專註的表情。可愛而明亮的眼睛,很多時候會深邃起來。

 然後我到球場練習。

 她卻是不知道的。

 離高考越來越近,七七問我,我們將來怎麽辦。

 我摸摸她的腦袋,說,傻丫頭,妳好好學習就好。

 她會歪著腦袋想壹會,說,沒關系,妳去哪裏我就跟妳去哪裏。反正妳不準丟下我壹個人。

 我笑,卻不說話。

 有天晚上,我自己在籃球場練球。忽然球場的燈滅了。我恰好也有些累,就坐在場邊休息。

 那天同樣是沒有星星也沒有月亮的壹個晚上。我想起了七七。

 但就在那個時候,我聽到了她的聲音。

 還有壹個男生的聲音,有些耳熟,卻壹時想不到是誰。

 他們的腳步聲越來越近。後來在球場旁邊的臺階上坐下來。

 天很黑。我就坐在離他們不到2米的籃球架下面。

 他們沒有回頭。壹直在說話。

 我不會喜歡妳的,妳放棄吧。七七的聲音,還是那麽好聽。我知道我在微笑。

 為了姜問?那個男生問她。

 很安靜。我知道她在點頭,想起她用力點頭的可愛表情,我還是微笑。

 他能給妳什麽呢?什麽都不能。而我可以給妳妳想要的壹切。我聽得出他很著急。

 我知道。七七那可愛好聽的聲音又響起,可是,家軒,姜問能給我幸福,我愛他,所以在他身邊,就算生活清貧,我也會覺得很幸福。

 我忽然記起了這個男生的聲音。

 從操場回去,我自己喝了壹晚上悶酒。

 陸家軒,那個三年來學校所有大型活動的學生發言代表,不亞於我的身高,棱角分明的輪廓,幾乎就是學校女生心目中的白馬王子。

 他家境很好,爸爸是市委書記,媽媽是市裏有名的商人。有壹次,我親眼看見他開壹輛奔田來上課。

 他是市高中組的網球單打冠軍,我去校長室放我們隊的省冠軍獎杯時看見了他的獎杯。也就是說,他也擅身體健康並擅長運動。

 最重要的是,他是連續三年的理科第壹名,保送清華大學。

 而我……

 天亮的時候,酒瓶劃破了我的手。

 血壹滴滴落到地上。

 我不覺得疼,只是滿心的蒼涼。

 有些事情,不是七七該知道的。

 高考的那天早上,我在樓下等七七。

 看見我的時候,她還是壹臉甜蜜的微笑。姜問妳要加油啊,她對我說。

 七七,能告訴我妳究竟為什麽喜歡我嗎?

 因為,因為第壹次看見妳,我從妳的臉上看到了我的表情。她看著我,明亮的眼睛在陽光下清澈見底。

 我終於明白,原來,她也壹早知道,我們都是倔強的孩子。

 高考分數下來的那天,我約七七在公園見面。

 我帶了壹個女孩壹起去。她是個模特,1米78的身高,身材完美。

 在她面前,七七就象個小孩子。

 我對七七說,這是我的新女朋友。

 我看見她明亮的大眼睛壹點點暗下來。她看著我,忽然蹲下去,嗚咽著說,我不相信,姜問,我不相信。

 她看上去就象壹只受傷後的小貓。我的鼻子很酸,我很想把她抱起來,永遠不放開。

 可是,我卻對她說,別傻了,妳以為我真的喜歡妳嗎?我只是用妳來證明自己,證明自己什麽樣的女孩也能追到,就是這樣。

 真的嗎?她擡頭,好看的眼睛裏,滿是眼淚。

 我狠狠心,用力的點頭。

 然後我拉這那個模特的手,扭頭就走。

 七七從後面抱住我,不要離開我,姜問,不要走,好嗎?我有什麽地方做的不對,我改,好不好。我以後不在任性了,好不好?

 我感覺的眼淚就要掉出來了。

 我粗暴的推開她。大聲吼,妳還要不要臉了,我都不要妳了,妳還纏著我幹什麽!!!

 我看見她的臉色越來越蒼白,我忽然記起她的心臟病,心裏揪緊了,真怕她承受不住。

 然後我看見她咬住嘴唇。倔強的表情壹如從前。

 那好,再見。

 這是我的天使,我的公主給我的最後壹句話。

 她轉身慢慢的走遠。

 我身邊的模特說,這麽好的女孩,為什麽要放棄。

 我看著她,長長的嘆氣,愛她,所以放手。我說。

 暑假快結束的時候,我回宿舍收拾東西。看見七七的班主任,我過去問,老師,妳們班上的七七去了哪裏?

 他看著我,有些詫異,還是說,去了北外。

 我笑了。好,好,北外好啊。

 然後我轉過身,淚流滿面。

 我說過,有些事情七七不該知道。

 我站在我們相遇的地方,忽然大聲的喊,七七,我愛妳。

 驚起壹群麻雀。

 我大笑。記起第壹次看見七七,她倔強的表情,明亮的眼睛。

 就這樣,我放棄了她,放棄了壹生中我唯壹的愛。

  後記:

 04年的夏天,我去北京參加健身教練的培訓。

 在國貿前等朋友的時候,我看見了七七。

 她還是那樣漂亮。略微胖了壹些,臉色也不再蒼白,穿壹件VERO MODA的桃紅色吊帶,修長的雙腿在LEE的牛仔褲裝扮下更加迷人。

 然後我看見了陸家軒。靠在壹輛紅色的現代跑車邊等她。

 七七看著他,臉上是平淡卻溫馨的笑容。

 我忽然想起童話結尾特愛用的壹句話,從此王子和公主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呆呆的看著他。甚至沒有發現朋友的來到。

 朋友拍我的肩膀,說,嘿,不是吧,被美女迷成這樣。不過這妞是不賴。

 我給他壹拳,他躲開。

 我們嬉笑著離開時,我回頭又看了她壹眼。

 眼淚差點又落下來。

 她穿的還是我給她買的那雙帆布鞋。

 許多年前,那個晚上,那個美麗的女孩,如今還會為壹雙不到200塊的帆布鞋落淚嗎?

 那天,我想,如果現在七七還跟著我。我根本沒有能力給她買那些名牌的衣服。

 更不用說跑車。

 我還是個賣體力的打工仔。

 而她,應該已經是那種所謂的白領階層了吧。

 終於,她可以用同樣美麗的東西來裝扮美麗的自己了。

 我開始確信,自己當初的放棄是正確的。

 也許,幸福與否,終究與愛情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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