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含義
狹義:是指藥物用於人體後能否造成傷害而言。
廣義:除指藥物的作用能否對人體造成傷害外,還應包括藥物對人體治療作用的強弱。
藥物的有毒與無毒反映了其偏性對人體的兩面性。壹般說,藥物的有毒與無毒和“毒”的大小,與其對人體傷害程度的輕重及治療作用的強弱成正比。
二、毒的特性
狹義的“毒”:即指藥物可以對人體造成傷害的性質。
廣義的“毒”:主要有兩種涵義:
1.藥物的總稱:即“毒”與“藥”通義。
2.藥物的偏性
三、確定依據
1.含不含有毒成分
2.整體是否有毒
3.用量是否適當
四、影響有毒無毒的因素
主要有品種、來源、入藥部位、產地、采集時間、貯存、加工炮制、劑型、制劑工藝、配伍、給藥途徑、用量、用藥次數與時間長短、皮膚與黏膜的狀況、施用面積的大小、病人的體質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年齡、性別、種屬、證候性質,以及環境汙染等。
五、引起中藥不良反應的主要原因
1.品種混亂
2.誤服毒藥
3.用量過大
4.炮制失度
5.劑型失宜
6.療程過長
7.配伍不當
8.管理不善
9.辨證不準
10.個體差異
11.離經悖法
六、使用有毒藥的註意事項
1.用量要適當,采用小量漸增法投藥,切忌初用即給足量,以免中毒。
2.采制要嚴格,在保證藥效的前提下,嚴格把住采制藥各個環節,杜絕偽劣品。
3.用藥要合理,杜絕亂用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濫投,孕婦、老幼及體弱者忌用或慎用毒烈之品。
4.識別過敏者,及早予以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