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典出自《韓非子·說難》:“昔者彌子瑕有寵於衛君……及彌子色衰愛弛,得罪於君。”
春秋時,衛靈公寵愛彌子瑕(xiá)。當時衛國的法令規定:偷竊君王馬車的人要被砍去雙腿。壹天,彌子瑕的母親生了病,有人於夜晚帶信給彌子瑕,彌子瑕非常著急,他想請求衛靈公借壹輛馬車回家看望母親,但當時衛靈公正在酣睡。情急之中,他假冒衛靈公的命令,叫人駕車奔回家中。第二天,衛靈公知道這件事後,不僅沒有怪罪他,反而稱贊他說:“多麽有孝道啊!彌子瑕為了母親的病,竟然不顧砍掉雙腿的危險!”又過了幾天,彌子瑕與靈公壹起攜手在果園漫步。果園裏種的是桃和李,這時正是桃紅李熟的季節。彌子瑕緩步來到樹下,摘了壹個又大又紅的桃子,只吃了壹半,就將桃子遞給衛靈公,要他也嘗嘗。衛靈公拿著彌子瑕吃剩的半個桃子,感動地說:“想不到妳這麽愛我,吃了壹半,也忘不了給我另壹半!”說完,衛靈公幾個就吃完了桃子,而且覺得這個桃子甜如蜜餞。
後來彌子瑕逐漸年老,不如從前那麽漂亮了,衛靈公就不再寵愛他,並把他趕出宮門。臨行時,衛靈公對他說:“妳曾經假冒我的命令偷駕馬車回家,論罪應該砍掉雙腿;妳曾經將吃剩的桃子給我,那表明妳無視君王,論罪應該被處死。現在我不殺妳,妳回去吧!”
彌子瑕想不到衛靈公竟會這樣對他,非常悲傷,痛哭著回到了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