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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小說離我們有多遠——重讀阿來《塵埃落定》

據說,這部作品曾有四年時間屢遭退稿,最後才碰上了獨具慧眼的編輯和出版社,壹經問世就引起強烈反響,不僅在國內大賣,還被翻譯成英、法、德等十多個種語言傳播到國外。1999年,《塵埃落定》入選由人民文學出版社發起評選的“百年百種優秀中國文學圖書”;2001年,榮獲第五屆茅盾文學獎;後來,又改編成話劇、川劇、舞劇、電視劇,關於“傻瓜少爺”的故事更是廣為人知,《塵埃落定》的“經典”的地位也逐漸確立。可以說,這是壹部很有口碑的小說,它的好評不僅得之於專業的評論家,也得之於普通讀者,大凡讀過這部書的人,恐怕都無法否認它的“好”。我初次閱讀《塵埃落定》是在1998年秋天,當時應該非常著迷,它詩化的語言,離奇的故事,都讓人不忍釋卷,很容易壹口氣讀完。後來,大概是想細加品鑒,又曾饒有興致地“溫習”壹遍。前不久,我找到了13年前購買的首版《塵埃落定》,再次重讀——因為時間相隔太久,其中壹些情節已無從記起,但是它的“傻瓜敘事”,若幹精彩的“橋段”,像開頭的捉畫眉,裝在死者頭顱裏的罌粟種子,兩次割舌的翁波意西,卻印象頗深,縱是再過多少年也忘不了的。本來我以為,這壹次閱讀仍會痛快淋漓,結果卻讀得磕磕絆絆,這本被我視為傑作的書,像是失去了收魂攝魄的魅力。為寫這篇文章,我還是斷斷續續把它讀完了——感受雖與以前大不相同,但有壹點是可以肯定的:《塵埃落定》是壹部好小說,是中國當代文學的傑作。那麽,它“好”哪裏,“傑出”在哪裏呢?下面不妨略作盤點。    首先,《塵埃落定》是壹部好看的書,它的故事情節不同尋常。小說講的是民國時期康巴地區藏族末代土司的壹段逸史。因為機緣巧合,麥其土司回光返照般地盛極壹時,但又無可救藥地走向覆滅,這種過山車壹樣的大起大落、興亡變遷,又因摻雜了情欲陰謀、殺伐鬥狠、血腥復仇等大料猛料,無疑夠魅惑、夠刺激。政權更叠,從民國走向***向,是有故事的時段;康巴藏區,化外之地,是有故事的地方;土司與頭人,傻瓜與美女,行刑人與殺手,是有故事的人物;諸侯爭雄、王位交替、兄弟反戈、橫刀奪愛,劫數難逃,是最方便演繹的“故事”。由此,《塵埃落定》大概完全具備了成就壹個好故事的諸方面因素——有了這樣壹種前提,或曰資源優勢,也就帶上了傳奇色彩和異質情調,擁有了令人喜聞樂見的先決條件。在這個基礎上結構小說,顯然可以左右逢源,精彩不斷,自然也很好看,容易吸引讀者,得到廣泛好評。    其次,《塵埃落定》是壹部好讀的書,它的語言風格別有韻致。看過這部小說的人恐怕都會為它的語言驚艷,並且能夠總結出諸如詩意美、音樂性、抒情性等特征。比如壹開篇:“那是個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聽見壹群野畫眉在窗子外邊聲聲叫喚。母親正在銅盆中洗手,她把壹雙白凈修長的手浸泡在溫暖的牛奶裏,噓噓地喘著氣,好像使雙手漂亮是件十分累人的事情。她用手指叩叩銅盆邊沿,隨著壹聲響亮,盆中的牛奶上蕩起細密的波紋,鼓蕩起嗡嗡的回音在屋子裏飛翔。”雖只是簡單的敘述,卻很快就把妳帶入到充滿詩情畫意的氛圍中:畫眉的叫聲,加上母親噓噓的喘氣聲、她的手指叩擊銅盆的響聲、牛奶的鼓蕩起的嗡嗡聲,這深深淺淺的聲音碰撞在壹起,非但不顯噪雜,反而很有韻致,同時也奠定了整部作品的敘事基調——“我”不是在用平常講故事的語氣進入敘事,而是用刻意的“道白”、“美聲”將他的故事營造出壹種假模假樣的間離效果。那種裝飾性的語言,就像花旦臉上的油彩,必須拉開壹定距離,遠遠看去,才能顯出勾魂攝魄的美。《塵埃落定》的語言,大概也是這樣制造壹種距離感,可以讓讀者站在故事的外圍,以看客的姿態欣賞其中斑駁迷離、風雲激蕩的詩性之美。不錯,作者不遺余力地將“詩性”貫徹在小說中,即是很不詩意的地方,也能夠寫出十足的詩味。就拿第壹節結尾來說,寫到眾人抓到野畫眉後的情景:“火很快生起來。大家都給那些畫眉拔毛。索郎澤郎不先把畫眉弄死就往下拔毛,活生生的小鳥在他手下吱吱慘叫,弄得人起壹身雞皮疙瘩,他卻壹副若無其事的樣子。好在火上很快就飄出了使人心安的鳥肉香味。不壹會兒,每人肚子裏都裝進了三五只畫眉,野畫眉。”本來這是壹個喧鬧瘆人的場面,但是在作者筆下,卻是有條不穩紊、從容淡定的,雖然小鳥的慘叫讓小說裏的人“起壹身雞皮疙瘩”,但是帶給讀者的感覺卻是怡然自得、樂在其中,尤其是最後重復的“畫眉,野畫眉”,既是強調,又有表明了壹種興奮,當然,也使這壹段話更有節奏感,讀起來很有韻味。是的,作者為整部書賦予了唯美的格調,即便是血腥、殺戮,寫在紙上也是美的。再如小說的結尾,“我”被復仇者的利刃刺中時,仍沒忘了像詩人壹樣把自己的死好好玩味、詠嘆壹番:“刀子,鋒利的刀子,像壹塊冰,紮進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涼,很快,冰就開始發燙了。我聽見自己的血滴滴嗒嗒地落在地板上,我聽見店主朋友啞聲對我說再見。”“上天啊,如果靈魂真有輪回,叫我下壹生再回到這個地方,我愛上這個美麗的地方!神靈啊,我的靈魂終於掙脫了流血的軀體,飛起來了,直到陽光壹晃,靈魂也飄散,壹片白光,就什麽都沒有了。”“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壹汪,我在床上變冷時,血也慢慢在地板上變成了黑夜的顏色。”“我”——這個視死如歸的“傻瓜”,竟然死得很酷,他幾乎是迫不及待地促成了自己的死亡,又優雅從容地享受了自己的死亡。這樣的死也是抒情的,瀟灑的,美妙的,我們也仿佛忘掉了悲喜,甚而欣賞他的結局。或許,作者就是要以這種殘酷之美訴求壹種化育萬物的沖和與澄明。這種語言特色也使得《塵埃落定》成為壹本好讀的書,隨手翻開壹頁,總能感受到若許的空靈飄逸,讀之或如雪夜訪友,自可乘興而行。    其三,《塵埃落定》是壹部好玩的書,它的敘述主體是壹個身藏異秉的人,誰也說不清他到底是故作聰明的傻瓜,還是裝憨賣呆的智者,反正很大程度上由他主導的故事因為他的介入和講述而充滿戲謔意味,或讓人忍俊不禁,或令妳哭笑不得。舉重若輕也好,歪打正著也好,這個攪動乾坤、遊戲人生的傻瓜,總有非常之想、非常之舉,每每讓正常人、聰明人大為驚詫。更要命的是,有時他不經意的壹句話,倒可能抵得上別人處心積慮想出的錦囊妙計;有時他大冒傻氣做出的吃虧、賠本的事,到頭來反可能占盡便宜、坐享其成;有時他明明有理有利、勝券在握,反倒退而求其次、忍氣吞生,甚至主動地配合,把他的命交給仇人。這個可愛的傻瓜活得沒正形,死也形同兒戲。他像看破了俗塵,不把人們最看重的國土、王位、權威、財富當回事。他像壹位睥睨萬物的解構者,壹邊造就了麥其土司的強悍、霸道,壹邊又顛覆了它的煌煌基業。好像,他的到來,只是如大荒山的“蠢物”壹樣,享了榮華富貴,也歷了磨難劫波,到最後,落下的是壹個“敷衍荒唐”的荒誕傳說。這樣壹個似傻如顛、恣意而為的反常之人,本身就很有“戲”,他的壹言壹行都可能是笑料,更何況將他作為故事的主角兼故事的講述人?因此,他和他的故事不但很有看點,更有許多出其不意、石破天驚。傻瓜少爺像壹個獲得天啟的覺者,雖然他對許多事情說不出個所以然,但他總能聽從命運——實是運勢——的召喚,從而不斷獲得天賜良機,壹路柳暗花明,成為坐收漁翁之利的大贏家。他的壹系列“創舉”、“功業”,大都是異想天開,甚至是愚蠢的想法,卻偏能歪打正著,看起來像是撞了大運,好機會都被他趕上了。實質上卻還是得益於他的“傻”。所謂“傻”,是因他不爭、不搶、不急於求成,他因退而進,因失而得,因無知而先知,因超然物外而出奇制勝。就這壹點來看,此人非其不傻,反像《老子》所說的“聖人”:“聖人處上而人不重,處前而人不害,是以天下樂而推而不厭。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與之爭。”說起來傻瓜和聖人當有天壤之別,但表現在小說的主人公身上,卻如此壹致。他像是掌握了以柔克剛、以靜制動、以弱勝強的聖人之道,總能夠知常守中,立於不敗之地。《老子》有曰:“眾人熙熙,若享太牢,其春登臺。我魄未兆,若嬰兒未孩。乘乘無所歸!眾人皆有余,我獨若遺。我愚人之心,純純。俗人昭昭,我獨若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淡若海,漂無所止。眾人皆有已,我獨頑似鄙。我獨異與人,而貴食母。”“我”與眾人/俗人的區別,即在於“我”如嬰兒、愚人壹般沒敵意、無心機,所以才正應了“傻人有傻福”的俗語。壹個混沌未開的人,如何在變亂紛擾、險惡重重的生存環境中,如魚得水、左右逢源?——“夫惟不爭,故天下莫能與其爭。” 阿來曾說過,塑造傻瓜少爺這樣壹個主人公,是受了藏族民間傳說人物阿古頓巴的影響,此人代表了壹種“稚拙智慧”——所謂“稚、拙”,恰和《老子》所說的嬰兒之未孩、大巧若拙相通。由此而言,《塵埃落定》或許隱藏了壹些道家的思想。當然,作者並未把小說的主人公寫得玄而又玄,而是果真把他寫成了心智不甚健全的傻子。這樣寫來確是好玩,也是壹種敘事的冒險,因為借壹個靠不住的人物來講述壹個相對復雜多有玄機的故事,弄不好就可能寫成壹堆鬧劇,或是生拉硬扯地弄出壹連串咄咄怪事。好在阿來很輕松地駕馭了他的敘事人,使其“敦若樸,混若濁,曠若谷”(《老子》),將其置於傻與不傻之間,並且讓他承擔了三重角色:壹為故事的主人公;壹為故事的講述者;壹為作者的代言人。這樣,壹方面突破了第壹人稱視角的限制,另壹方面可以使“我”的敘述不至於作繭自縛,陷入癡人說夢的幻象中。所以,他在故事中有可能是癡傻的,但在敘述狀態中卻是清醒的,他能放下自己身為傻子的負擔,把故事講得頭頭是道,甚而可以置身事外,與作者合而為壹,像旁觀者壹樣任憑自己在故事中沈浮,從而在某種程度上增強了小說的凝重性,不因敘事人的愚癡而顯得油滑無力。他的敘述像自敘傳,表面上是可信的;又像借題發揮的假語村言,令人不明就裏;同時,因為作者的介入,這個以“誑語”形式建構的小說,還含有“史”的意味。《塵埃落定》便也有無相生,莊諧並行,既讓妳捏著壹把汗,又讓妳忍不住為之發笑。因此這部小說不像有些“經典”那樣拒人於千裏,也不用專門挑選相應的讀者,它能被大多數人接受,大概就是因其好玩:可消遣,可賞玩,也可當成課題細加研究。        假如繼續下去,應該還能為這部書找出更多的好來,就此打住吧。回頭再說我的感覺:重讀《塵埃落定》,閱讀的樂趣幾近於無,我才發現它並不是壹部經得起反復閱讀的書。    “不能讓人重讀的作品算不上經典。”——布魯姆這句話我很認同。就如《西遊記》、《水滸傳》、《鏡花緣》之類,讀過壹遍之後,同樣也難再有重讀的興趣。雖然這些作品屬於“古典名著”,無疑都是好小說,卻不是可以反復閱讀的“經典”,算不上偉大的作品。那麽,什麽樣的作品才能稱得上“偉大”?幾前年,美籍華裔作家哈金曾參照“偉大的美國小說”的標準,提出了“偉大的中國小說”的命題,但那好像還是壹種Made In China心理——希望我們能夠贏得文學上的“順差”。如果忽略了國界,僅以文學性確立偉大的標準,我想還是布魯姆說得簡單明了,他強調的是“陌生性”——“這是壹種無法同化的原創性,或是壹種我們完全認同而不再視為異端的原創性。”這種“偉大”其實並不高妙,《西遊記》和《塵埃落定》都有其“原創性”,但是,為什麽它們所具備的“陌生性”只是壹次性的,為什麽它們沒辦法讓人常讀常新?我想,這大概與小說文本的結構性重復和人物形象的單調平直有關。線性的故事——途中繞幾個彎打幾個結,定型的人物——各人自守壹套模具。《西遊記》中輪番登臺的是各路妖怪,《塵埃落定》中打來打去的是幾家土司,結果總是逢兇化吉遇難呈祥,其“陌生性”必然大打折扣,甚至多顯乏味。所以,《塵埃落定》與偉大小說還有壹段距離。壹部偉大的作品,不單需要某種怪異特征,不單需要顛覆及創新,更需要壹種強有力的自足性,其內涵應“具有高度的復雜性和矛盾性,而決不是壹種統壹體或穩定的結構”。就此而言,像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曹雪芹的《紅樓夢》、卡夫卡的《城堡》那樣讓人百看不厭的作品,才可稱其偉大。不可否認,包括阿來在內的壹批當代中國作家,確是寫出了壹些氣象非凡、堪稱偉大的作品,他們錦衣夜行,必將異彩紛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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