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ow,作及物動詞時意為“允許;給予;認可”。作不及物動詞時意為“容許;考慮”。
讀音:英[la?],美[la?]。
釋義:v. 允許;準許;給予;允許進入(或出去、通過);使可能;(為某目的)留出,給出;接受。
例句:The doctor may allow her to return to work next week.
醫生也許會允許她下周回去上班。
變形:第三人稱單數allows,現在分詞allowing,過去式allowed,過去分詞allowed。
短語:
allow sb into允許某人進入
allow for sb's innocence原諒某人的無知
allow out準許外出
allow three days給出三天時間
allow some time給壹些時間
allow的用法
allow作“承認”“認可”解時則可以接that從句或以“to be+ n./adj.”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
allow of作“許可”或“留有余地”解,其客體常由介詞of引出,多用於否定的非人稱結構。
allow作“考慮到”或“照顧到”解時,也是不及物動詞,其客體常由介詞for引出,主語只能是人。
allow在法律用語中可直接接claim表示“承認…正當”。
allow of同admit of壹樣,指“有…的余地”。
allow for指“考慮,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