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有上路執法的權力,但交通局的交通警察上路執法應遵守相關規定。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中規定:
第三條?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應當按照規定著裝,佩戴人民警察標誌,隨身攜帶人民警察證件和執勤執法裝備。
執勤車輛應當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裝備齊全。?
第九條?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時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壹)穿著反光背心,執勤警車應當開啟警燈。?
(二)駕駛警車巡邏執勤,應當按規定保持車速和車距,保證安全。?
(三)在公路上執勤時,不得少於二人。需要設點執勤的,應當根據道路條件和交通狀況,臨時選擇安全和不妨礙通行的地點進行,避免引發交通堵塞。?
(四)保持聯系暢通,服從統壹指揮和調度。
擴展資料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中規定:
第十三條?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時,嚴禁下列行為:?
(壹)違法扣留車輛、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和車輛號牌。?
(二)當場收取罰款不開具罰款收據,或者不如實填寫罰款金額。?
(三)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四)違法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
(五)非執行緊急公務時攔截搭乘機動車。
第三十三條?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時發現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應當指揮機動車駕駛人立即靠路邊停車,查驗駕駛人的駕駛證、行駛證、機動車牌照、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等合法證件以及交通違法信息。
中華人民***和國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