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是公安機關內部對於人民警察的紀律管理,可以查閱相關的書籍,有具體的釋義。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 第三條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依法給予處分。公安機關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追究紀律責任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