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不容辭
拼音:
[y? b? r?ng c?]
解釋:
試著親身去做觸犯法律的事。
出處:
明?羅貫中《三國演義》第58回:"且玄德既為東吳之婿,亦義不容辭。"
舉例造句:
武公曰:?老夫年邁無識,止為臣子,義不容辭,勉力來此。掃蕩腥膻,全仗上國。今計將安出?
成語典故:
東漢時期,曹操挾天子而令諸侯,大舉進攻孫權與劉備。赤壁之戰大敗而歸,經過休整又壹次親率大軍南下伐吳。孫權召集群臣商議對策,謀士張昭認為必須聯合劉備,請劉備出兵***同抗曹,劉備是東吳的女婿,曹操也是他們***同的敵人,抗曹是蜀義不容辭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