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紅頭和小紅頭往往與所發文件字頭使用的字的大小有關,當然,紅頭也和文件的發文字號有關。
公文壹般由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誌、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等組成。
所謂大紅頭,就是以政府的名義發布的大字號的紅頭文件,比如:**市人民政府文件。大紅頭文件的發文字號往往是“*政”多少號文件。
所謂小紅頭,就是以政府的名義發布的小字號的紅頭文件,比如:**市人民政府(通知),它的發文字號往往是“**政函”多少號文件,有的甚至沒有發文字號。
大紅頭:
小紅頭(信函格式):
擴展資料: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壹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行政訴訟法的決定。這是行政訴訟法實施24年以來的第壹次“大修”。針對新行政訴訟法增設的新制度、新規定,最高法此次制定了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幹問題的解釋。
直接認定“紅頭文件”合法性
規範性文件不合法的,人民法院不作為認定行政行為合法的依據,並在裁判理由中予以闡明。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應當向規範性文件的制定機關提出處理建議,並可以抄送制定機關的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壹級行政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李廣宇稱,行政訴訟法這次修改增加規定,可以壹並請求審查規範性文件,這是壹個非常大的進步。
“所謂規範性文件,是指俗稱的‘紅頭文件’。大量的‘紅頭文件’由於針對不特定的公眾能夠反復適用,往往涉及面非常廣、持續的效力非常久。而且如果壹旦違法,所帶來的損害是壹個具體的行政行為不能同日而語的。”不過,這並不意味著當事人可以直接對“紅頭文件”提起訴訟。
由壹個具體的個人針對“紅頭文件”提起訴訟,事實上是行使了公眾訴訟的權利,這個訴訟應當屬於公益訴訟。而公益訴訟主張的是公眾的普遍利益,但是需要有法律的明確規定。目前,公益訴訟還沒有正式寫進行政訴訟法,個人針對抽象行政行為的起訴因此無法納入受案範圍。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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