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管道燃氣供應企業提出申請;管道燃氣供應企業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十日內答復即可;不需要費用的。
依據《湖南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需要使用管道燃氣或者擴大管道燃氣使用範圍、變更管道燃氣使用地點以及改裝、拆遷管道燃氣設施的用戶,應當向管道燃氣供應企業提出申請;管道燃氣供應企業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十日內答復。
用戶有權就燃氣、燃氣器具及其他相關服務的質量、收費等事項向有關企業提出查詢,有關企業應當及時處理和答復。對不予處理或者對處理有異議的,用戶可以向燃氣主管部門或者有關主管部門投訴,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
擴展資料:
天然氣的相關要求規定: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燃氣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條例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條件對燃氣企業、燃氣銷售網點進行監督檢查。
2、燃氣企業、燃氣銷售網點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3、 燃氣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計量器具及其安全附件,必須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檢驗機構對檢驗結果負責。
株洲市燃氣管理辦公室-湖南省燃氣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