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居身份與公民身份的差別:
1、居留身份有時間及條件限制,而公民身份是永久身份,並可傳於後代。
2、僅擁有居留身份者根本沒有獲得與公民同等的政治權利。
3、擁有居留身份者若離開其居留國,可能會被禁止再次入境,而擁有公民身份則可在海關法規允許的條件下自由出入境。
4、擁有居留身份者可能無法將家庭成員帶入該居留國,而根據移民法,公民身份擁有者卻有將家庭成員帶入該國的便利。
公民身份與任何形式的居留都有本質差異,擁有這壹合法身份即意味著您是該國的公民,持有該國護照。與居留身份的法律地位不同,您能夠享受政府授予的所有權利、特權和並承擔公民責任,比如:
1、可以享受公民的福利,如醫療保險、各種補貼和選舉投票權;
2、可以持該國護照,不能被拒絕進入該國,在國外受該國領事保護;
3、可以無限在該國居住、工作、學習,不需要簽證;
4、不需要保持在該國居住,離開多久都可以隨時回去;
5、根據您獲取國籍的國家的規定,您也可保留原籍國的國籍,即持有雙重國籍。
有以下作用:
壹是將“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更名為“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強化身份認證功能。
二是參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優化證件設計,統壹技術標準,在證件中嵌入芯片存儲證件簽發管理信息,實現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具識別核驗。
三是改造鐵路、民航、保險、賓館、銀行等相關信息系統,實現永久居留外國人信息部門間***享。
四是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提高“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知曉度,加強相關部門、行業業務培訓,方便持證人辦理各項社會事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九條 香港同胞、澳門同胞、臺灣同胞遷入內地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的,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定居並被批準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和國國籍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