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獲取商標專利的辦法:依法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申請書後,進行初步審查對符合申請要求的,即行公布;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如果發明專利的實質審查通過的,就發給專利權證明。
2、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專利法》第三十五條,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專利法》第三十九條,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